盐城律师
您当前的位置 : 首 页 > 热推信息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2020-01-07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如果清算程序没法完成这一历史使命,则公司注销就不能必然导致公司死亡的结果。专业劳动纠纷表示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然而,清算制度实际上很难达到人们的预期。实践中,有些公司不经过清算程序便注销公司,有些公司急于逃避即将产生的债务而匆忙终结清算程序,有些公司的清算流于形式。劳动纠纷咨询表示即使股东如实履行了清算的法定义务,在客观上也很难一次性了结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一是有些公司存续时间长,经营业务复杂,债权人繁多,往往很难全面通知债权人。二是公司的某些债务是清算过程产生的。三是有些债权尤其是侵权债权,可能是在公司注销若干年后才显现出来。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照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生活自理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劳动纠纷咨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劳动能力鉴定”认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误区。误区1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误区2以“司法鉴定”否定“劳动能力鉴定”误区3以“工伤认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专业劳动纠纷表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主等诸多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职工受伤或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过程。“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合并是公司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的手段之一,但公司合并过程中对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产生重大影响。我国法律对公司合并时劳动合同采取概括承继,但司法解释中也允许选择承继。专业劳动纠纷说说我国公司合并过程中劳动合同承继的司法现状。探讨《劳动合同法》第 34 条概括继承立法模式从北大法宝网站中检索与该条相关的案例,检索结果总计 61 条,与劳动合同承继直接相关的判例有 19 份,19 份判决书中认可合并后劳动合同应承继的占 74%;劳动纠纷咨询指出以“收购协议未履行完毕”和“劳动者并未与新的用人单位实际履行劳动权利义务”为由认为合并后劳动合同未得到承继的占 10.5%,法院未支持当事人诉求,判决驳回的占 10.5%,二审认为一审适用第 34 条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而撤销一审判决的占 5%。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劳动纠纷咨询指出实践中,一些借款人为了保证债权能顺利得到实现,通常会采取以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即指借款人与贷款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进行结算,并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人,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劳动纠纷咨询表示该行为容易引起保证人的担保责任等问题。一、以新贷还旧贷的特征以新贷还旧贷属于民事行为,其有以下法律特征:1、涉及两份借款合同;2、前后两份借贷合同的当事人相同;3、新借款合同一般不直接注明借款用途是还旧,而常以其他缘由为借款用途。二、以新贷还旧贷中保证责任的认定。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9条的规定,保证人对以新贷还旧贷承担保证责任有两种情形。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现实中不少单位存在这样的职工,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双方之间又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这部分劳动者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他们能享受哪些劳动权益?发生工伤如何处理?专业劳动纠纷浅析2017年7月,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发了《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提出了颇有创新性的操作意见,具有很强的标杆意义。一是明确其劳动关系属性;二是明确“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限定范畴;三是明确其能享受的待遇内容;四是明确其不能享受的待遇内容。劳动纠纷咨询表示其实到现在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伤亡的,属于劳务关系,因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其工伤赔偿问题。

郭猛专业劳动纠纷咨询

如果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有间隔,则在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该合同仅具有约束力而不具有效力。专业劳动纠纷认为,合同约束力与合同效力具有不同的内容,合同约束力仅指合同成立之后、生效之前对当事人所具有的的拘束力,体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合同效力指合同生效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劳动纠纷咨询介绍主要体现为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未生效合同在未生效期间的法律效果即表现为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违约责任说。该说认为,违反成立未生效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违反的合同虽然还未生效,但已经依法成立。而判断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标准是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是区分合同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根本标志。

标签

上一篇:盐都专业刑事辩护事务所2020-01-07
下一篇:滨海本地民事法律咨询2020-01-07

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