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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王知名民事法律咨询

2020-06-17
楼王知名民事法律咨询

楼王民事法律浅析“以劳抵债”中“劳”的概念是什么?在以劳抵债协议中,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在债务关系之外依意思自治原则形成了一个新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民事法律关系依劳务的性质不同,可为提供某一短期项目的劳务关系,也可为具有较长期限的劳动关系,前者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后者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但不管哪种法律关系,双方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一方付出劳动。一方支付合理的对价,即劳动报酬。知名民事法律表示以劳抵债涉及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因而它不同于一般意义的债务清偿。以劳抵债协议履行过程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普通劳动者一样,享有同等待遇,对非技术人员从事特种行业的劳务。劳动者从事对人身有害的劳务,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劳务和可能引发其他纠纷的劳务都应予以解除。对限制劳动者人身权利和自由的违法行为应予以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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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民事法律讲述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按照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因此而订立的合同即为保证合同。由于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所以主合同变更与保证合同的效力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也有很大影响。民事法律咨询浅析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它们都会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产生相应的影响,《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解释》)对此作了相应的规定。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的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与债务人,因此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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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专家,依照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及生活自理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民事法律咨询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劳动能力鉴定”认识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误区。误区1以“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误区2以“司法鉴定”否定“劳动能力鉴定”误区3以“工伤认定”代替“劳动能力鉴定”。知名民事法律表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在鉴定主等诸多方面都是有所不同的。“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职工受伤或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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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相对性是合同的本质属性之一,近代以来以第三人利益合同为代表的涉他合同的出现对合同的这一属性提出了挑战。第三人利益合同,又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也有将其称为“利他契约”。知名民事法律浅析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三方主体。即合同双方当事入和第三人,相应的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一般也认为存在三个方面的关系,即合同关系、对价关系和履行关系。民事法律咨询介绍合同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债务人之所以同意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原因。对价关系存在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通常为合同关系,如买卖、赠与等,但是也并非以此为必要,像抚养义务、损害赔偿等法定之债也包括在内。履行关系存在于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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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民事法律介绍对于企业来说,订立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在与客户和合作者只有通过合同来规范,才能够避免在合作中出现利益上的损失。在中小企业中间很多都会通过代写合同的方式,来保证合同内容的规范性。实际上合同生效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具备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并且拥有相关的能力,同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是双方遵循自愿的原则,如果任意一方是被强迫的话。民事法律咨询指出合同可以宣布没有法律效应。同时,合同的标准和内容,必须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也就是说内容要合法,并且签订合同当事人应该是合法互相有偿的,所有的形式都应该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形式。正是因为合同的有效性有以上规定,在加上合同中任意一句有歧义的话,在双方合作关系出现问题的时候,都可能造成合同的一方巨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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