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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龙港知名律师咨询咨询

2021-06-03
北龙港知名律师咨询咨询

律师咨询咨询指出实践中,一些借款人为了保证债权能顺利得到实现,通常会采取以新贷还旧贷的方式,即指借款人与贷款人在旧的贷款尚未清偿的情况下,进行结算,并要求贷款人提供担保人,以新贷出的款项清偿部分或者全部旧的贷款,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律师咨询咨询表示该行为容易引起保证人的担保责任等问题。一、以新贷还旧贷的特征以新贷还旧贷属于民事行为,其有以下法律特征:1、涉及两份借款合同;2、前后两份借贷合同的当事人相同;3、新借款合同一般不直接注明借款用途是还旧,而常以其他缘由为借款用途。二、以新贷还旧贷中保证责任的认定。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9条的规定,保证人对以新贷还旧贷承担保证责任有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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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相对性是合同的本质属性之一,近代以来以第三人利益合同为代表的涉他合同的出现对合同的这一属性提出了挑战。第三人利益合同,又称为“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也有将其称为“利他契约”。知名律师咨询浅析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三方主体。即合同双方当事入和第三人,相应的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一般也认为存在三个方面的关系,即合同关系、对价关系和履行关系。律师咨询咨询介绍合同关系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是债务人之所以同意向第三人履行合同的原因。对价关系存在于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通常为合同关系,如买卖、赠与等,但是也并非以此为必要,像抚养义务、损害赔偿等法定之债也包括在内。履行关系存在于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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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区分法律约束力与法律效力的概念。合同约束力更加强调当事人应严守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合同效力则更加强调当事人依合同及法律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以及在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律师咨询咨询浅析合同作为典型的法律行为,自成立时起即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不过这种约束力是形式上的,仅指当事人一方不得无故废止合同,但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并不因此而必然受法律保护。知名律师咨询指出只有在合同符合法律要求的生效要件时,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权利、义务才能受法律保护,即产生合同效力。不过因为绝大多数的合同都是自成立时生效,所以合同约束力被合同效力吸收,即合同效力包括当事人不得无故废止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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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企业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所以应当有权自主决定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北龙港律师咨询因此表示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应当内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而是应当由公司自行确定,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对公司的类型、宗旨、组织机构设置等涉及公司根本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做出规定,为公司的设立和设立以后的运行提供一个基本准则。知名律师咨询提醒公司经营范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后,应当在经过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然而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公司的经营范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或者扩大经营范围,或者缩小经营范围,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是公司决定更改自己的经营范围,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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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我国《合同法>第十一章规定的一种典型的无偿合同。合同法规定了赠与人的两种具体的撤销权:任意撤销权与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享有撤销权的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律师咨询咨询浅析法定撤销权与任意撤销权的区别主要有如下两点:第一权利主体不同。任意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赠与人,而法定撤销权的权利主体是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第二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不同。对于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标的物已经交付或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知名律师咨询浅析对于法定撤销权,不论赠与采用何种形式,无论标的物是否已经交付或转移登记,也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以及赠与是否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撤销权人均可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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