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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律师事务所教您照顾父母对于遗产分割有没有好处?

2020-04-06

法令征询:我父亲张老先生与我母亲魏女士系伉俪瓜葛,婚后生养有我年老张一、我二哥张二、我大弟张三、我二弟张四和我五个子女。我是女孩。我父亲张老先生于1995年2月1日作古,我母亲魏女士于1997年3月10日作古。二人生前未留有遗嘱。

1993年9月8日,我的父亲张老先生进入上海淀区房产局的房子,说我的父亲张老先生购买海淀区某大厦306房,房价款12257元。房子由1993年10月8日,房屋所有权,在我的父亲张老先生的名字注册。当父母购买财力有限,母亲没有工作,父亲还问了两个哥哥和两个弟弟是否购买,但说他的单元每个购买人均放弃四个房间,这让我的妻子和我讨论融资买入后,这对老夫妻的死亡把房子给我,这是我的叔叔,伯伯,叔叔,表哥都可以证明,我一直住在这里了。

父母生前一直居住在一个小区的小平房内,我平时对父母在生活上尽大社会义务和孝心,对父母工作予以悉心照料,在父母因为生病住院治疗期间企业都是由我们中国夫妇之间进行学习看护的,母亲作为最后40天也是学生跟我一起解决生活的;父母的住院安葬都是我在处理,对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我对父母尽心尽力,父母遗愿就是将房屋给我,已经形成了一种口头遗嘱。但现在哥哥和弟弟的人认为对于父母如果没有发展留下遗嘱,应该通过与我平分父母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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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对父母履行了基本的赡养义务,我应该多分遗产吗?

盐城律师事务所:向父母合法的付款义务将

《继承法》明确相关规定,遗产是公民对于死亡时遗留的个人信息合法企业财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关系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学习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文化遗产时,可以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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